要點4:我對美232措施反制關稅(稅委會公告〔2018〕13號)是否可以依據本公告申請排除?本公告涉及的關稅排除申請獲批后,我對美232措施反制關稅涉及商品應加征稅款是否繼續加征?
根據稅委會2號公告,經申請核準后,對自美采購的進口商品,在一定期限內不再加征我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稅,但我對美232措施反制關稅不在申請范圍之內。故符合稅委會2號公告規定的加征關稅市場化排除申請獲批后,僅排除我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稅,我對美232措施反制關稅措施依然保留。
要點5:市場化排除申請的主要程序是什么?
一是申請主體按要求完整填寫申請排除商品稅則號列、采購計劃金額等排除申請信息;經核準后,及時上傳成交信息。二是在報關進口前,申請主體根據擬報關信息,通過排除申報系統提交自我聲明并領取排除編號。三是在報關進口時,申請主體需按照海關申報規范在報關單相關欄目中填寫排除編號,并按規定辦理報關手續。
注意事項:申請主體按月度提交采購計劃并經核準后,需在當月及時上傳相應成交信息;如果實際成交低于采購計劃,則未成交部分在月底自動失效,已實際成交的商品將按規定予以排除;如果實際成交超出采購計劃,企業需在規定時間內追加排除申請,經核準后予以排除。
要點6:企業如何提交市場化排除申請?有哪些注意事項?
申請主體應通過排除申報系統(財政部關稅政策研究中心網址https://gszx.mof.gov.cn),按要求填報并提交市場化排除申請。
注意事項:申請主體應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,如經核查發現填報虛假信息的,將不考慮相關申請主體該項及后續若干批次的市場化排除申請。企業填報信息僅限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使用,未經企業同意不會向第三方公開。
要點7:本次市場化排除海關從什么時候開始實施?
根據總署36號公告規定,3月2日起申報進口的報關單可以適用市場化排除措施。
要點8:已獲得排除編號的企業通關申報時如何填報?
l 已領取排除編號的收貨人,申報核準商品時應當在報關單“隨附單證及編號”項下的“單證代碼”欄選擇反制措施排除代碼“0”,并在“單證編號”欄輸入18位排除編號,相關商品在計征稅款時將不再加征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稅。